奥康国际股票索赔登记,收到处罚预告!
奥康国际案情最新进展,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奥康国际(60300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奥康国际违规事实:2021年至2022年,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王振滔控制的商户,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构成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处罚决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王振滔: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
王进权: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翁衡: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奥康国际索赔条件:受损投资者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之间买入奥康国际股票,并在2024年3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可依法进行索赔。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索赔流程: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签订委托手续→等待律师起诉。
奥康国际违规依据
2024年3月1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奥康国际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8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9号)。
2024年4月28日,奥康国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这一事件对于投资者而言非常重要,因为涉及到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可能的经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进行索赔登记,并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以便更好地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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