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索赔征集中

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8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中称: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ST 华铁”)及时任董事长、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 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5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经查,ST华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2024年2月6日,ST华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司与杭实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基金”)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并称杭实基金将协调相关产业投资资源与公司共同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积极参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化解等。ST华铁未按照规定在证券交 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前述信息,且未充分提示杭实 基金与ST华铁尚未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文件、相关合作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及相关风险等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2、ST华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宣瑞 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颖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ST华铁、宣瑞 国、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在此之前,2024年5月15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局决定: 一、对张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王承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三、对杨永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四、对石松山、姜炯、韩文麟、段颖、王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五、对袁坚刚、唐小明、明亮、梁伟超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六、对初红权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华铁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000976华铁股份,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000976华铁股份,且在2023年7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华铁违规依据:
2023年7月12日,华铁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
2024年2月8日,华铁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
2024年5月10日华铁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2024年5月15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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