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股票索赔登记,收到处罚预告,谢保平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凯撒旅业最新消息
2024年9月28日,000796凯撒旅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2024年9月2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就上述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经查明,凯撒同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凯撒同盛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凯撒同盛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完成整改。

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局决定:1、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2、对陈小兵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凯撒同盛董事长,处以25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3、对刘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15万元罚款。4、对陈杰给予警告,并处以85万元罚款。5、对金鹰、史禹铭、秦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6、对虞巧燕、徐伟、张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7、对薛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8、对杨敏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凯撒旅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收到处罚预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股索卫“谢保平律师团队了解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凯撒旅业索赔条件,凯撒旅业索赔的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000796凯撒旅业,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凯撒旅业违规依据
2023年9月4日,凯撒旅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2023029006号)、(编号:证监立案字2023029005号)。
2024年9月27日,凯撒旅业及相关责任人已就上述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
凯撒旅业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签订委托手续→等待律师起诉。
凯撒旅业索赔提供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您的联系方式、收款账号。
凯撒旅业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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