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润索赔消息,谢保平律师团队新收《传票》,索赔征集中

ST中润最新索赔消息:
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代理的一批000506 ST中润投资者收到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院《传票》,这批投资者索赔案件于2024年12月4日开庭。
索赔时效仅剩16天,索赔时间紧迫!!投资者可参考索赔条件,切勿错过诉讼时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而在此之前,2021年12月24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3号)。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谢保平律师团队提醒:中润资源索赔案件,已有投资者一审、二审胜诉判决,因中润资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而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中润索赔条件如下:
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间买入000506中润资源,且在2018年4月27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中润违规依据:
2020年4月,中润资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因历史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21年12月9日,中润资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9号】。
2021年12月24日,中润资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3号)。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