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如何索赔,12月新提交一批立案,索赔征集中
南卫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2月16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603880南卫股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南卫股份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而在此之前,2024年6月3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 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南卫股份的关联人情况
二、南卫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南卫股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局决定:
一、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二、对李平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
三、对项琴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南卫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603880南卫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7月28日之前买入603880南卫股份,且在2023年7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3、2024年10月23日之前买入603880南卫股份,且在2024年10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南卫股份违规依据:
2023年7月28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李平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3006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7号)。
2024年5月22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处罚字[2024]5号)。
2024年6月3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 号)。
2024年10月23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4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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