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江科技最新索赔消息,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索赔仍持续征集中

左江科技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2月24日,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1号)。
经查明,左江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2022年12月,左江科技控股子公司成都北中网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北中网芯)与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天旭辉)签订芯片销售合同,以1261万元的价格将400枚网络数据处理芯片(以下简称案涉芯片)销售至昊天旭辉,并经昊天旭辉以1300万元的价格将案涉芯片全部销售至北京市巨贤科技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巨贤科技)。经查,上述业务活动由左江科技董事长张军女婿、公司投资者关系专员郭天意组织实施,巨贤科技用于购买案涉芯片的资金主要由郭天意安排提供,案涉芯片控制权并未实际转移至巨贤科技。2023年1月,成都北中网芯确认案涉芯片业务收入。
2、左江科技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披露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均虚增营业收入1,115.93万元,虚增利润1,071.02万元,其中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相应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7.33%、48.50%、33.09%,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相应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29.36%、13.66%、8.24%,左江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张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三、对何朝晖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四、对郭天意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五、对孙光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六、对周乐午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的罚款。
并对对张军、何朝晖、郭天意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左江科技索赔登记条件:
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之间买入300799左江科技,且在2023年12月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左江科技违规依据: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8号)。
2024年12月24日,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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