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如何维权,索赔时效仅剩3个月,索赔持续征集中
海越能源最新索赔消息:
2026年1月26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600387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海越能源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此前,谢保平律师团队代理的多批投资者已通过终审胜诉并实际获赔,另有多起案件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参考索赔条件,切勿错过诉讼时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索赔时效至2026年4月28日,仅剩3个月。

而在此之前,2025年4月15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号)。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海越能源赔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3、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6月6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5年6月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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