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如何维权,新增一批立案,索赔持续征集中
惠伦晶体最新索赔消息:
2026年2月4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300460惠伦晶体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惠伦晶体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此前,已有惠伦晶体示范案件投资者索赔案立案并已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及时参与索赔,切勿错过维权时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而在此之前,2026年1月13日,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7号)。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惠伦晶体索赔条件如下: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4日之间买入300460惠伦晶体,且在2025年4月2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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