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特丽亮新材料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第一大股东
财中社7月1日电 东方材料(603110)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所持702万股被司法拍卖,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占许广彬先生所持股份的64.34%,占公司总股本的3.49%。
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从1092万股减少至3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5.43%减少至1.9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00万股,持股比例为5.96%,其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702万股,持股比例为3.49%。上述两名主体合计持股比例为9.45%。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朱君斐,持股比例为8.84%。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所持公司403万股股票存在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两者结合方式被动减持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动减持尚未执行完毕。若上述被动减持执行完毕,许广彬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2025年一季度,东方材料实现收入8183万元,归母净利润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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