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亿收购10.10%股份并获表决权委托 广州轻工将成沧州明珠新控股股东
12月17日,沧州明珠(002108)发布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沧州明珠1.67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0%。
此次股份转让的总价为7.1亿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为4.263元。与此同时,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1.6亿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轻工将直接持有沧州明珠的股份及表决权总和达到19.78%,成为沧州明珠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于桂亭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此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相关的审批程序,包括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审查通过,以及满足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交割条件。
2025年前三季度,沧州明珠实现收入20.78亿元,归母净利润1.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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