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违规挪用+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 富阳农商行被罚470万元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在2026年5月8日发布的公告,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而受到处罚。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个人贷款被违规挪用,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等。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470万元,对王俊杰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对陈硕、陈振春、金皓明、李罗飞给予警告,对张叶军则禁止其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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