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丰昌控股(08631.HK)正积极就声称债务及法定要求寻求法律意见
格隆汇9月25日丨裕丰昌控股(08631.HK)公告,公司接获代表优越国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优越")行事的法律顾问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条或第327(4)(a)条发出的日期为2025年9月2日的法定要求,要求公司于法定要求送达日起计三周内支付475,342.55港元,声称为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的尚未偿还发票金额,如未能支付该款项,则优越可能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公司正积极就声称债务及法定要求寻求法律意见。公司将于适当时或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刊发有关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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