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SZ)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41.8339%
智通财经APP讯,易事特(300376.SZ)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何宇先生、张晔女士的函告。
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合计减持2920.726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585%;此外,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自主行权期于2021年8月24日开始行权,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385%。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减少1.3970%,目前持股比例为41.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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