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竞价首日股价疯涨、狂跌!大宗交易最大折价达50%
今天(1月15日),是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改革的里程碑日,集合竞价、盘后大宗等新交易方式首次上线。
然而,新交易方式上线不仅没有使新三板的交易活跃度提升,而且由于部分券商的交易软件更新不及时、投资者对交易规则不熟悉等因素,反而使市场交投变得更加冷清,而万众瞩目的集合竞价和盘后大宗的表现更是“惨淡”。
竞价交易成交额仅3593万元 参与企业不足400家
今日,剔除645家停牌企业后,新三板共有10979家企业的股票处于可交易状态(竞价9786家 做市1192家),全天总成交额为3.96亿元,盘中交易(做市+竞价)成交额为1.2亿元,盘后大宗交易成交额为2.76亿元。
其中,竞价交易盘中仅成交3593万元,371家竞价企业发生了交易,创新层和基础层企业分别为150家和221家。
相比之下,上周五(1月12日),新三板成交额为13.65亿元,做市和协议转让分别成交1.38亿元和12.27亿元,共有787家协议转让企业发生交易。
紧挨的两个交易日,市场活跃度却是天与地之别。
盘后大宗成交38笔 最大折价达50%
盘后协议转让交易是此次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的另一架马车,但其表现同样不尽如人意。
改革后,新三板取消了盘中的协议转让交易,虽然投资者仍然可以在盘中进行申报,但成交确认则被挪到了盘后的15:00-15:30时段进行。
盘后协议转让交易适用于盘中采取竞价转让方式和做市转让方式的所有挂牌公司股票,这一点相当于扩大了协议转让的应用范围。
不过,在两种情况下,挂牌企业不能进行协议转让:
1. 无前收盘价且当日无成交的,不能进行协议转让;
2. 本次集合竞价制度上线时,由协议转让方式调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在产生集合竞价成交价之前,不能进行协议转让。
此外,盘后协议交易在保留原有的涨跌幅限制外,新增“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易规模要求,因此业内也习惯称之为盘后大宗交易。
曾有券商研究称,盘后大宗交易可以覆盖原协议转让方式下互报成交的比例达95%左右。从今天的交易情况来看,实际交易并没有达到预期,但也不排除交易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地释放。
股转官网数据显示(每天公布当日每笔协议转让成交信息),盘后大宗仅成交38笔,涉及25家企业(竞价9家 做市16家),成交额为2.76亿元,平均每笔成交726万元。
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在这25家企业中,共有16家企业为盘中盘后均有交易,其中盘后成交价较盘中交易收盘价折价最大达50%,溢价最大达40%:
值得注意的是,按股转官网统计数据口径,盘后协议转让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计算,成交量在协议转让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股票成交总量。
集合竞价首日无涨跌幅 “疯涨”和“狂跌”并存
股转规定,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50%至200%。
无前收盘价的,集合竞价首笔成交前(含首笔成交当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此外,本次集合竞价制度上线时, 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无论是否有前收盘价, 集合竞价首笔成交前(含首笔成交当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总而言之,今天的集合竞价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因此出现了一批股价巨幅涨跌的企业:
集合竞价交易涨幅前二十名
竞价交易跌幅前二十名
仅2只股票触发交易信息揭示条件
股转规定,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股转官网将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1.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5只股票;
价格振幅 =(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最低价×100%
2. 当日换手率达到10%的前5只股票;
换手率 = 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100%
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基础层、创新层股票排名分别计算。
而在今天的交易里,仅有创新层的嘉合智能(839281.OC)和凯欣股份(835850.OC)触发了该条件:
虽说振幅过大,并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情,但与在原协议交易的揭示条件“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50%”下,日均数十笔的揭示数量相比,实在是太冷清。
如果第一天大家都在观望,那么明天又会是怎样?
文 / 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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