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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帝国安邦集团被保监会接管,吴小晖涉嫌经济犯罪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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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老虎财经环球老虎财经 2018-02-24 16:10:17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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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中国保监会网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新华社

 

春节长假刚结束,资本市场的重头戏就拉开了帷幕。从一家总资产仅5亿元的保险公司成长为“大而不倒”的金融巨鳄之后,安邦集团依旧无法逃过监管层的“牙齿”。

 

保监会接管安邦集团

 

2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消息称,即日起将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同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网站发布消息表示,近日依法对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保险会表示,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17年6月以来,中国保监会根据监管工作安排,派出工作组进驻安邦集团,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强化公司现场监管,督促公司改善经营管理。目前,安邦集团经营总体稳定,业务运行基本平稳,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经监管检查发现,安邦集团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保监会已依法责令安邦集团调整吴小晖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保监会依照法律规定,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接管工作组,全面接管安邦集团经营管理,全权行使安邦集团三会一层职责。接管不改变安邦集团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接管期间,接管工作组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照常经营,确保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依法维护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接管过程中,接管工作组将积极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完成股权重整,保持安邦集团民营性质不变。

 

同日,中国保监会还发布了对安邦集团的监管函,指出安邦集团在资金运用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提出监管要求,包括于2月23日前调整吴小晖职务,指定临时负责人,按要求尽快明确新董事长、总经理人选,并上报保监会核准。


以下为中国保监会监管函原文: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34号)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我会工作组对你公司保险资金运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公司在资金运用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61号)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8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于2018年2月23日前调整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的职务;

 

二、你公司应指定临时负责人,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尽快选举明确新董事长、总经理人选,并报我会核准。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24日


以下为中国保监会公告原文:

 

中国保监会关于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接管的公告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4条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

 

一、接管期限: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二、接管组织: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成安邦集团接管工作组。

 

三、接管组职权:从接管开始之日起,安邦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工作组承担;接管工作组组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接管工作组行使安邦集团经营管理权。

 

被接管后,安邦集团继续照常经营,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工作组将依法履职,保持安邦集团稳定经营,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附件:1.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实施办法

           2.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名单

 

中国保监会

2018年2月23日


附件1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中国保监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制定接管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办法。

 

第二条 保监会组织人员成立接管工作组,接管工作组组长和成员由保监会决定和更换。

接管工作组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经依法公告后,对安邦集团进行接管。

 

第三条 接管工作组负责人行使安邦集团法定代表人职权,接管工作组行使安邦集团的经营管理权,安邦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集团及各级机构经理、副经理按照接管工作组授权履行职责。

 

接管工作组自接管之日起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财产、信息系统、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聘请专业管理团队履行管理职责,并负责制定考核激励评价制度。

(三)决定安邦集团的经营管理,保证安邦集团业务正常运行,完善内控制度。

(四)清查安邦集团资产和负债,依法保全、追收、管理和处分资产。以安邦集团名义处理对外事务以及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

(五)控制安邦集团风险,提出风险化解方案。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七)保监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接管工作组采取以下处置措施时,应研究具体方案,并报保监会核准:

 

(一)委托其他保险公司经营全部或部分业务。

(二)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三)公司分立或合并。

(四)转让全部或部分业务、资产、负债。

(五)重大权利的放弃、转让或重大义务的承诺。

(六)重要人事任免。

(七)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接管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精算师、会计师、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协助处理接管有关事项。

 

第六条 接管工作组接管前三个月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向保监会报送安邦集团运营及相关接管工作情况;三个月后实施周报制度,每周向保监会报送安邦集团业务财务状况,并及时报送流动性状况。

 

第七条 接管工作组按照保监会统一授权,全面负责日常监管。根据接管需要,提出监管支持政策,报保监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安邦集团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妨碍接管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

 

第九条 接管工作组监管单位成员的薪酬在原单位发放,安邦集团承担因接管所产生其他日常办公费用及差旅费开支,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十条 保监会对安邦集团的接管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并对接管工作组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一条 接管期限暂定一年。接管期满,如果公司经营基本稳定、相关资产处置基本完成、主要战略股东完成注资,接管工作组向保监会报送评估报告,经批准后可以结束接管。

 

第十二条 如接管工作未达预期效果,安邦集团没有完成股权重组,尚未恢复正常经营,报保监会批准后,酌情延长一年,但整体接管期限最长为两年。

 

两年期满如经营仍未改善,或者有事实可以认定无法达成接管目的,经接管工作组评估并提交报告,报保监会批准后可结束接管,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接管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名单

 

组 长:何肖锋

副组长:徐敬惠、罗 胜、符 飞

成 员:凌震伟、王少群、黄维京、宋士心、韩 健、赵 冰、赵 鹏、席 友、凌 亮、栗利玲、祝春光、王轶英、董 钢、杨 振、罗艳华、张中波、杨 娉、周 洋、吴 波、霍洪强、于天美、夏国琼、彭晟隽、韩玲玲、张 民、王治中、孙梦涵


安邦集团简史


安邦集团这一2004年从车险业务起家的保险公司,在短短十几年之后成长为“大而不能倒”的金融巨鳄,总资产近两万亿,成功跻身中国三大保险集团之一。

 

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前的安邦集团在保险业发展并不亮眼,其赖以起家的安邦财产保险公司原保费收入在2011年为71.5亿元,此后连年下滑,2015年其相关收入仅为52.5亿元,行业排名第17位。

 

彼时安邦的人寿保险业务亦贡献微薄。但自2014年起,其人寿保险业绩出现质的变化,原保费收入达500亿元以上,是2013年的约39倍。2016年,安邦人寿保险业务收入就已经达到1372.4亿元,银行代理渠道实现保险收入1145.9亿元,占所有销售渠道保险业务收入的比例为87.5%。

 

与安邦快速发展的保险业务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其展开的大手笔“采购”。2014年,安邦集团举牌民生银行,并连续增持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改变了民生银行此前股权分散的股权结构。此前,安邦系还曾举牌招商银行,并在工、农、中、建四大行中成为排名前十的股东。此外,安邦还相继成为金融街、金地集团、远洋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同时,2014年,安邦还展开了海外并购,以19.5亿美元的代价将美国纽约五星级酒店华尔道夫酒店大楼纳入旗下,此后安邦又先后收购了比利时的一家保险公司和银行。

 

不过,安邦集团海外扩张随着相关政策的收紧而停滞。据悉,此前其境外投资已经碰触了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不超过总资产15%”的监管红线。

 

而在与财新展开了一场交锋之后,安邦集团却于6月14日在官网发表声明称,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吴小晖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已授权集团相关高管代为履行职务,集团经营状况一切正常。同期,保监会也派出工作组入驻安邦。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66年10月的吴小晖,是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周宅村人,于1996年成立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旅行者汽车集团,这两家公司后来成为安邦保险集团的发起股东。2013年11月19日,胡茂元卸任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吴小晖出任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

 

虽然安邦集团被接管,不过其概念股在2月23日基本呈现上涨的趋势。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三季报,共有24只个股前十大股东名单中出现了安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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