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收深交所监管函 去年实控人减持套现2.25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 深交所网站近日公布关于对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300576.SZ)的监管函。
经查,容大感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1月18日,授权到期后,公司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4月27日才补充审议相关议案。
容大感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1.3条、第6.3.6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容大感光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5年11月20日,容大感光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林海望、杨遇春、黄勇、刘启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1月17日,上述股东合计减持5,933,380股,减持比例为1.6195%。经计算,上述股东的减持总金额为2.25亿元。
据新浪财经,刘启升从2020年2月6日起,第一次减持容大感光股份,截至2021年6月,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98.09万股,累计套现约1.28亿元。
林海望、黄勇、刘启升、杨遇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黄勇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海望担任公司董事;杨遇春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启升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容大感光2025年1月13日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显示,截至2025年1月7日止,容大感光已向4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047,08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3,999,990.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735,849.06元(不含税),容大感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264,141.27元。本次发行价格为26.97元/股。本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肖耿豪、阚傲。
2023年,容大感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10,184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3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4.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962,264.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037,72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39号)。
2023年至今,容大感光两次募资金额合计6.44亿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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