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支付因多项违规被罚220万元 曾因违规遭暂停新增入网3个月
近日,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聚支付)因多项违法行为遭到处罚。
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汇聚支付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为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20万元。另外,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9.7万元。
具体来看,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汇聚支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三)项规定,央行广州分行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196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人民币9.7万元罚款。
此外,汇聚支付还存在为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24万元罚款。
实际上,这不是汇聚支付首次被罚。
2019年1月时,汇聚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央行广州分行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9695.78元,并处罚款530000元,累计罚没709695.78元。
不仅如此,2019年12月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发布了4家支付公司的违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汇聚支付存在为禁入类商户提供支付服务的违规行为及欺诈率超标、合规风险商户数量较多的风险情况。因此其被暂停相关业务新增商户入网权限3个月,暂停时限自 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1日。
可见汇聚支付的合规工作做的并不扎实。
公开资料显示,汇聚支付是正佳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总部位于广州正佳广场。2014年获得央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牌照,2015年获得了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跨境办颁发的跨境支付许可证。 2019年7月其支付牌照获得续展。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公安厅“净网2019”专项行动“飓风50号”专案中的一起网络水军案,汇聚支付作为客户也牵涉其中。广州宸熙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 “宸熙通”)与郭某新旗下广州得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得人科技”)合作,授意并资金支持其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沉帖、删帖、屏蔽负面信息等服务。
据判决文书汇聚支付员工证词显示,其通过正佳集团员工友人获悉宸熙通。汇聚支付与宸熙通签订网站咨询服务合同,总额为15.5万元,附件注明要求处理35条负面新闻。到2019年5月中旬,宸熙通处理了9条负面新闻未达到汇聚支付预期,并发布正面宣传24条。每处理一条负面新闻结算2500元至8000元不等,结算3.7万元后,双方结束了合作关系。
此外亦有媒体报道,汇聚支付被多名投诉人举证为多家非法平台提供支付通道。
当时汇聚支付回应称,“公司拒绝向任何非法交易活动提供支付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如若发现部分商户存在挪用或外借支付接口等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风控规则及时关停相关商户。同时我们也会主动对商户进行定期排查,如果发现有商户进行非法交易活动行为,将马上定位商户,核实后进行清退!我们积极履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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