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跨区域放贷、违规授信等问题,上海金融监管局对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罚款160万元并对5名责任人处以禁业处罚
2026年05月09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未按规定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160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徐健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做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的处罚决定。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市场部总经理、贷款审批委员会主任郁俊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做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的处罚决定。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马周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做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的处罚决定。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施静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做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的处罚决定。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行长陈文斌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做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沪金罚决字〔2026〕50号、沪金罚决字〔2026〕51号、沪金罚决字〔2026〕52号、沪金罚决字〔2026〕53号、沪金罚决字〔2026〕54号、沪金罚决字〔202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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