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款52万元
2026年0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贷款三查不审慎”,被监管部门做出“对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2万元”的处罚决定。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路支行、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支行相关责任人员苗翠、吴宇飞、李帅因“贷款三查不审慎”,被监管部门做出“对苗翠、吴宇飞、李帅分别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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