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9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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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被监管部门做出“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75万元;对黄瑾清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张恒、毛荣利、王伟、徐正浩、沈佳明、朱然然分别警告并各罚款5万元,对苏文亮、方康、赵梦华、许永新、诸鹏飞、孙鑫、陈慧聪分别警告”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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