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688403.SH)及郑瑞俊等因未披露两项关联交易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5月14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2026〕72号,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简称:汇成股份,代码:688403.SH)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瑞俊、时任财务总监闫柳、时任董事会秘书奚勰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公司存在两项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一是2025年12月,公司与控股私募基金苏州芯璞共同向关联方鑫丰科技增资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3%),其中公司出资3000万元;鑫丰科技因公司高管及董事任职关系构成关联法人。二是2025年7月,苏州芯璞以可转债方式向万诺康提供2500万元投资(占总资产0.54%);万诺康由公司实控人郑瑞俊之子郑瀚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41%,属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均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认定,公司违反《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多项规定;郑瑞俊、闫柳、奚勰未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相关当事人在申辩期内无异议。依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的整改报告,切实提升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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