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卖越亏,云英谷靠低价搏份额,招股书现财务数据自相矛盾
继科创板IPO、被A股公司收购无果后,云英谷转向港股IPO。2022年至2024年,公司收入逐年增加,但低价策略导致亏损增加更快。信披质量是另一重点,云英谷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不仅自相矛盾,还与客户、供应商“打架”。

来源:摄图网
两闯A股无果,财务数据自相矛盾
云英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英谷)主要从事AMOLED显示驱动芯片设计,目前正在冲刺港交所IPO。
此前,云英谷曾计划在科创板上市,于2023年1月与中金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并向深圳证监局递交了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港股招股书显示,2023年6月,云英谷已向上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请,但同年10月,公司撤回了A股上市申请。
2024年11月,汇顶科技(603160.SH)发布公告表示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云英谷控制权。
不过,2025年3月,汇顶科技宣布,因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交易对价等商业条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
2025年6月,云英谷首次向港交所递表,但因未能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公司首次递表失效。2026年1月,云英谷再次向港交所递表。
据招股书,2022年至2024年,云英谷的总收入分别为55129万元、72040.4万元、89130.4万元,逐年增长;但期内利润分别为亏损12350.3万元、亏损23210.5万元、亏损30898.6万元,亏损增加的速度远超过收入增速。
2025年1-10月,云英谷的总收入同比增长16.6%至89647.6万元,但期内亏损19507.2万元,同比仅收窄5.4%。
对此,云英谷解释称,为在竞争激烈的AMOLED显示驱动芯片市场建立并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采取策略性定价方法向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压低毛利率,因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在“价格战”的影响下,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1-10月,云英谷的毛利率分别为31.9%、0.4%、2.5%、14%,其中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2.6%、-1.4%、0.3%、8.6%。
需要注意的是,云英谷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诸多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例如,招股书“概要”章节中“经营业绩”处显示,2024年1-10月,云英谷的除税前亏损、年/期内亏损均为20617.6万元。而“财务资料”章节中“经营业绩”处显示,2024年1-10月,云英谷的除税前亏损为-20617.6万元,年/期内亏损为-20717.6万元。两处披露的盈利不仅存在金额差异,而且存在正负性质的差别。
主要客户也是股东,多处信息披露“打架”
招股书显示,京东方A(000725.SZ)、清越科技(688496.SH)为云英谷股东,分别持有云英谷发行前4.14%、0.46%的股权。
据招股书,京东方A为云英谷2022年、2024年、2025年1-10月前五大客户之一。据清越科技发布的2023年年报问询回复,2022年末、2023年末,清越科技对昆山云英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云英谷)的预付款余额分别为260.3万元、162.8万元,交易内容为硅基背板。也就是说,昆山云英谷应当为清越科技的供应商。
昆山云英谷为云英谷的子公司,因此,云英谷的股东京东方A、清越科技均为其客户。不过,云英谷的招股书与京东方A披露的信息存在诸多矛盾。
京东方A曾将云英谷认定为关联方。据京东方A发布的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说明书,2022年,京东方A对云英谷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为8051.75万元。但据云英谷招股书,2022年,云英谷对京东方A的销售金额为8301.9万元。
京东方A于2014年12月发布公告表示,拟通过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云英谷合计30%的股权。此后,云英谷成为京东方A的联营公司、关联方。
据京东方A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5年,京东方向云英谷采购配套材料760万元。也就是说,京东方A向云英谷采购的起始时间应当不晚于2015年,截至云英谷招股书披露日2026年1月,两家公司的合作年限应当不低于10年。但云英谷招股书称,公司与京东方A的业务关系年数为7年。
此外,颀中科技(688352.SH)为云英谷报告期各期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据云英谷招股书,2023年,云英谷对颀中科技的采购金额为14206万元,该金额明显高于颀中科技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披露的2023年对第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12224.44万元,但云英谷未被颀中科技列为2023年前五大客户。
据颀中科技上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2024年,颀中科技对云英谷的销售金额为16105.76万元。但据云英谷招股书,2024年,其对颀中科技的采购金额为14024.2万元。
顾晶为云英谷实控人。招股书显示,2012年11月21日,顾晶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云英谷股东。
但据(2018)京01民初705号判决书,云英谷称,2012年11月21日,顾晶通过向云英谷增资310万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
招股书称,顾晶于2011年8月至2014年4月担任深圳晶为华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但据工商信息,该公司于2011年4月成立,未发生过高管变更,注销前顾晶仍为该公司执行董事。也就是说,顾晶应当于2011年4月该公司成立时就担任其执行董事。
此外,招股书称,云英谷专利号为“202180026348.6”的发明专利“用于发光元件的像素电路”的申请日期为2025年10月21日,届满日期为2045年10月21日。
但据国家专利局网站,该专利的申请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授权公告日为2025年10月21日。
据《专利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也就是说,该专利权的届满日期应当为2041年3月16日,与云英谷披露的时间相差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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