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测量仪器龙头思仪科技二闯IPO,华为却低价退股
思仪科技撤回科创板IPO申请后,华为低价转让了公司股权,受让方与华为或关系匪浅。目前,思仪科技改为冲击创业板IPO,不仅在经营上对关联方有一定依赖,可能还存在研发混同。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仪科技)主要从事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正在冲刺创业板IPO。
据招股书,思仪科技是国内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产品门类最全、频谱覆盖范围最宽的企业,也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收入规模最大的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制造企业。公司总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特别是在微波/毫米波测量仪器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部分细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截至2025年末,思仪科技共取得授权专利584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541项,是国内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数量最多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思仪科技先后承担各类国家和省部级重大与重点项目300余项,相关成果广泛应用于通信、工业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

来源:摄图网
华为低价转让股权退出,疑为前五大客户
此次申报创业板IPO并不是思仪科技首次尝试上市。
2022年12月,上交所受理了思仪科技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2023年5月,思仪科技披露了科创板首轮问询回复,但次月,思仪科技及其时任保荐人中信证券分别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首次IPO申报宣告终止。
2025年7月,思仪科技更换了保荐人,与国泰海通签署了辅导协议并再次递交辅导备案。同年12月,思仪科技完成了上市辅导。
招股书显示,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也就是思仪科技撤回前次上市申请到再次签署辅导协议之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元基金)退出了对思仪科技的投资。
具体来看,2024年8月,国元基金与北京明智倡新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协议,以2.7亿元对价转让思仪科技2933.89万股股份,对应交易价格为9.20元/股。
2024年12月,华为与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星火)、深圳市红土善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善利)签署协议,分别以22882.49万元、17797.50万元对价转让思仪科技3716.25万股股份、2890.42万股股份,对应交易价格为6.16元/股。
2024年12月、2025年3月,国元基金先后与三家私募基金/合伙企业签署协议,分别以288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对价转让思仪科技3129.48万股股份、217.32万股股份、325.99万股股份,对应交易价格仍为9.20元/股。
由此可见,华为退出思仪科技时的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国元基金的转让价格,相差超过30%。
值得注意的是,华为是红土善利的有限合伙人,还通过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哈勃)与远致星火、红土善利共同投资了多家公司。
例如,深圳哈勃、远致星火共同投资了重庆鑫景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济南晶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深圳哈勃、红土善利共同投资了赛美特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培风图南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公司。
由于华为曾持有思仪科技8%的股权,思仪科技科创板招股书、创业板招股书均将华为认定为关联方。
招股书显示,A单位为思仪科技关联方,同时为思仪科技2023年至2025年前五大客户之一。首轮问询回复显示,A单位为全球通信服务商、通信行业龙头企业。那么,A单位是否就是华为呢?
由于华为已转让了所持思仪科技股权,股权转让12个月后,华为和思仪科技不再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销售贡献约三成收入,核心技术人员为关联方申请专利
据招股书,2023年至2025年,思仪科技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分别为50964.80万元、68806.33万元、72505.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67%、33.53%、30.23%。同时,思仪科技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系列的平均单价略高于向非关联方销售的平均单价。
2023年至2025年,思仪科技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规模分别为14085万元、13777.57万元、18623.03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10.91%、13.27%、14.78%。
也就是说,思仪科技的经营对关联方有一定依赖。
此外,思仪科技可能还与关联方存在研发混同。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为思仪科技的控股股东、实控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以下简称:四十一所)与思仪科技受同一实际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招股书显示,年夫顺为思仪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6月至今任中国电科首席科学家、思仪科技副总工程师。同时,据招股书申报稿、上会稿,2024年、2025年,年夫顺仅在思仪科技领薪,未在公司关联企业领薪。
不过,据国家专利局网站,2025年5月,年夫顺作为第二发明人为四十一所申请了名为“基于里德堡原子的分频段合成电磁波耦合装置”(申请号:2025106967952)的发明专利。那么,思仪科技是否与关联方存在研发混同?思仪科技是否为关联方承担了部分研发费用?
事实上,思仪科技与四十一所渊源颇深。2019年,四十一所将仪器仪表业务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思仪科技及其子公司。
招股书显示,2023年至2025年,思仪科技、四十一所互相向对方租赁生产办公场所及机器设备。
此外,中电科计量检测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为四十一所控制的企业,从事计量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其2024年工商年报与思仪科技共用工商联系邮箱。
除了上述问题外,思仪科技的招股书还存在众多“低级错误”。
例如,曾裕峰为思仪科技董事,兼任某上市公司董事。
思仪科技招股书“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处将该上市公司认定为关联方,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处称,与该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再如,创业板招股书称,年夫顺1962年8月生,但科创板招股书称,年夫顺1961年8月生。
据工商信息,2026年1月,思仪科技成立了成都分公司。但思仪科技于2026年4月签署的招股书并未列示该分公司信息,并称,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思仪科技仅拥有北京分公司一家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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