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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投行因未勤勉尽责收罚单 监管层通过压实中介责任实现市场自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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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财经网号外财经网 2025-12-10 11:30:03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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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因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被罚,成为2025年资本市场又一标志性监管案例。近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于2025 年10 月31 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10 月 29 日,证监会决定对一创投行立案。

        2025 年 12 月 5 日,一创投行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一创投行涉嫌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一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一创投行涉嫌在鸿达兴业 2019 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424.53万元,并处以 1273.58万元罚款;对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

        证监会开出罚单,直指保荐机构在尽调、信息披露等环节的问题。这并非孤例——近年来,从IPO撤材料潮到债券违约追责,监管层对中介机构的问责力度持续加码。罚单背后,是注册制改革下“放管结合”的深层逻辑:市场入口放宽,但责任链条收紧,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角色被赋予更高期待。

        业内人士指出, 保荐业务需从“通道化”转向“责任化”,倒逼中介建立全流程风控体系;通过公开处罚形成震慑,遏制“带病申报”的侥幸心理; 配合新《证券法》的“长牙带刺”条款,构建“行政处罚+民事索赔+诚信档案”的立体约束网。

        真正的注册制绝非“不审不管”,而是通过压实中介责任实现市场自净。此次事件犹如一记警钟:唯有中介机构真正扛起“看门人”职责,注册制改革的制度红利才能充分释放。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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