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暴龙私募被出具警示函,涉委托无资格个人募资等违规行为
蓝鲸新闻3月6日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广东暴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广东暴龙私募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首先,公司在淄博深厚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资金募集过程中,委托了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个人进行资金募集,并支付了报酬。
其次,广东暴龙私募基金制作使用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和《投资者确认函》未明确指出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与私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匹配关系。
此外,公司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未按照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获取在管产品珠海暴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2名投资者的资产证明材料。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东暴龙私募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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