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优资董事长曹其伟被出具警示函,涉私募业务多项违规
蓝鲸新闻5月27日讯,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合肥优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优资)董事长、总经理曹其伟的相关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监管处理。
经查,合肥优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二是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违反该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三是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该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曹其伟作为合肥优资的董事长、总经理,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岗位职责,对合肥优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曹其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该决定书同时告知,若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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