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行“先放后检”,矿产进口企业通关时长再压缩!


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4号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压缩口岸通关时长,根据进口铁矿监管方式改革试行情况,经风险评估,决定将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先放”指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数重量鉴定、外观检验以及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检”指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
二、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方式。
三、现场检验检疫中如发现货物存在放射性超标、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货证不一致、外来夹杂物等情况,不适用“先放后检”监管方式。
四、海关完成合格评定并签发证书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进口矿产品。
五、监管中发现存在安全、卫生、环保、贸易欺诈等重大问题的,海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适时调整监管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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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时效模型
1)从“海关接受申报”到“海关放行”为“海关通关时间”;
2)从“货物抵港”到“海关放行”为“整体通关时间”;
3)从“货物抵港”到“货物提离”为“口岸作业时间”
2018年9月27日 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广志,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石介绍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有关情况;年底前将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压减1/3,其中进口从97.39小时压缩至65小时,出口从12.29小时压缩至8.2小时。到2021年底,进口整体通关时间相比2017年压缩一半,减至48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减至6.15小时。
以深圳关区为例:据统计,今年1月份至8月份,深圳关区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21.94小时,较2017年缩短15.7%,为全国最短;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为6.82小时,缩短42.7%,实现压缩三分之一目标。据深圳海关估算,从今年7月1日起,需企业和群众提交的单证材料由132种大幅缩减至40种。
以上整理自陕西电子口岸、平说关事、关务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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