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泰电子撤材料:多份研究直指内控和信披 背后问题或久悬未决
2025年1月8日,苏州高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泰电子”)终止上交所主板上市注册程序,彼时距离其递交注册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回溯高泰电子的上市历程,或非一路坦途,早在提交注册之前,高泰电子曾因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被证监会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的监管措施,而中止其发行注册程序。
而高泰电子“撤材料”或非偶然,早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金证研》南北资本中心曾发布三份研究报告,指出高泰电子此番上市或存不少问题待解。其中,此次上市,高泰电子收入增长可持续性遭问询,但高泰电子却预测期后即2023年业绩增速下滑,且其超七成收入的下游行业或“遇冷”,成长能力或承压。而高泰电子近三年产能利用率持续下滑,仍募资扩产的情况同样值得关注。另一方面,监管聚焦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行为,而高泰电子报告期内累计分红逾3亿元,且合计分红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超50%。此外,高泰电子核心技术人员从老东家离职未满一年即贡献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辅导备案当年“突击”入股的两名股东,与高泰电子新增的一名前五客户背后的关系值得关注。该客户报告期内为高泰电子贡献超九千万元的收入,其子公司与高泰电子实控人对同一合伙企业出资。不仅如此,两名新增股东,系该客户的关联方控制的基金。另一方面,高泰电子的子公司一项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超三年或未“如约”竣工,此番上市拟募资4.3亿元建设二期工程。
此外,高泰电子的关联方异象频出。报告期内,高泰电子的子公司从关联方处受让商标,招股书却“只字不提”。不仅如此,高泰电子实控人控制企业曾与第三方注册地址、联系方式重叠,与此同时,招股书披露该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无经营业务,而历史上该关联方曾以高泰电子分公司“自居”,2021年11月还备案申报了新建设项目。且高泰电子两版招股说明书关于原材料的采购数据现“两个版本”,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回溯历史,高泰电子自2006年设立以来主营印刷、模切业务,主营产品为电子级追溯产品、复合功能性器件,2016年开始向上游复合功能性材料领域拓展。报告期内,2019-2022年期间,高泰电子复合功能性材料收入增长额占营收增长额超七成。而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或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市场竞争激烈。向上游拓展的同时,高泰电子的复合功能性材料产销量或远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且其发明专利数量也不敌复合功能性材料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另一方面,实控人外甥舒杰广或在外控股一家企业东莞市明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翔电子”),明翔电子于2024年9月注销。蹊跷的是,另外一家同在东莞的企业,业务或与高泰电子存重叠,却被称为“舒杰广的企业”,该企业还与高泰电子的零人外协供应商共用联系方式,该两家在东莞的企业与高泰电子实控人外甥舒杰广的关系或待解。此外,高泰电子出现董秘现身为专利发明人的情形,而董秘的任职履历显示其或不具备技术背景。
一、预测业绩负增长,向上游领域拓展背后或专利数量“垫底”产销量不及同行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财务数据是企业经营成果的关键指标。2019-2022年,高泰电子业绩在加增长后放缓,高泰电子预测其2023年出现业绩下滑。2019-2022年期间,高泰电子复合功能性材料收入增长额占营收增长额超七成。就该业务而言,复合功能性材料或市场竞争激烈,而高泰电子该产品的产销量或不及其同领域的同行。
1.1 预测2023年业绩负增长,2019-2022年期间复合功能性材料收入增长额占营收增长额超七成
据高泰电子签署日期为2023年2月26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3年2月26日的招股书”)及签署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2019-2022年,高泰电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5亿元、2.33亿元、3.6亿元、3.95亿元,2020-2022年分别同比增长32.86%、54.67%、9.86%。
2019-2022年,高泰电子的净利润分别为0.87亿元、1.09亿元、1.76亿元、2.27亿元,2020-2022年分别同比增长25.99%、61.28%、28.54%。
2023年1-9月,高泰电子的经审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21亿元、1.0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69%、-37.34%。
2023年,高泰电子预计营业收入为3.16亿元至3.26亿元,相较上一年的同比增长率为-19.95%至-17.47%;预计的归母净利润为1.48亿元至1.56亿元,相较上一年的同比增长率为-34.72%至-31.09%。
在前后两轮问询中,高泰电子分别被问及期后经营业绩及收入增长持续性。
对于业绩下滑情形,高泰电子表示,高泰电子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电脑,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超过80%。2023年以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不佳,使得大众消费延迟、电脑更新换代意愿下降,从而导致全球电脑出货量下滑,对产业链相关企业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由此也导致高泰电子2023年1-6月业绩出现下滑。而收入下降是短期性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受影响。随着需求复苏,未来电脑出货量的增长,将使得高泰电子收入同步增长。
据签署于2023年2月26日的招股书及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高泰电子的主要产品为复合功能性器件、复合功能性材料、电子级追溯产品。截至2022年,高泰电子的复合功能性材料、复合功能性器件及电子级追溯产品的收入分别为1.88亿元、1.4亿元、0.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8.03%、35.8%、12.78%。
经测算,相较于2019年,2022年复合功能性器件、复合功能性材料、电子级追溯产品的收入分别增长41.35%、994.65%、-4.49%,增长额分别为4,098.17万元、17,081.55万元、-235.26万元。即相较于2019年,高泰电子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额为22,007.86万元,复合功能性材料增长额占营业收入增长额的比例为77.62%。
1.2 称因功能性器件及追溯产品领域竞争加剧,而向上游复合功能性材料领域拓展
据签署日期为2023年5月6日的《关于高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高泰电子成立初期主营印刷、模切业务,主营产品为电子级追溯产品、复合功能性器件,2016年开始布局复合功能性材料领域,2019年开始自建涂布(涂布工序系复合功能性材料的核心工序)生产线。
此外,高泰电子说明其2019年7月终止独立董事制度事项时,表示中止独立董事制度主要系因上市计划的调整,而其调整上市计划的原因为主营业务产品方面的变化。其中提及,随着行业竞争态势的发展,功能性器件和追溯产品领域的竞争越发激烈,高泰电子制定了向产业链上游拓展的发展战略,在新材料领域前期研发积累的基础上,2019年高泰电子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并计划在常州市武进区购置土地建设新材料生产基地,但新材料产品研发具有较大的技术难度,且客户认证测试需要较长时间,产品何时能量产尚存不确定性,高泰电子对未来几年的业绩能否保证持续稳定的增长有所顾虑。
由上可知,高泰电子原主要生产销售电子级追溯产品、复合功能性器件,因主营业务产品领域竞争越发激烈而向上游布局复合功能性材料领域。
1.3 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系完全竞争市场,复合功能性材料产销量、发明专利数量均不及其同领域的同行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高泰电子列举的6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邦股份”)是其复合功能性材料领域的可比公司,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是复合功能性材料和复合功能性器件领域的可比公司,其他3家公司则是复合功能性器件及电子级追溯产品领域的可比公司。
而据世华科技签署日2020年9月24日的招股书,其所处的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3M、Nitto、Tesa等国际知名品牌为代表的材料领域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国内功能性材料行业整体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的格局。行业内中小型企业数量多且较为分散,该类企业的产品质量参差,技术创新能力较为薄弱。
不难看出,复合功能性材料行业系完全竞争市场,市场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烈。
再看高泰电子,其复合功能性材料的产销量或不及可比公司。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高泰电子并未披露其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或市场占有率。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高泰电子的复合功能性材料的产量分别为56.29万平方米、138.43万平方米、196万平方米、58.06万平方米,销量分别为55.76万平方米、135.13万平方米、213.58万平方米、59.43万平方米。
据世华科技定期报告,世华科技复合功能性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和精密制程应用材料。2022-2023年,世华科技的功能性材料产量分别为3,533.74万平方米、2,772.04万平方米,销量分别为3,566.42万平方米、2,695.51万平方米。
此外,方邦股份定期报告显示,方邦科技主营业务为高端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磁屏蔽膜。2022-2023年,方邦股份的电磁屏蔽膜产量分别为367.51万平方米、339.15万平方米,销量分别为346.17万平方米、341.8万平方米。
显然,2022年,高泰电子的复合功能性材料产销量,远不如同领域的可比公司世华科技、方邦股份主要产品的产销量。
需要指出的是,复合功能性材料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截至2023年9月15日,高泰电子拥有现行有效专利77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
其中,高泰电子拥有的16项发明专利中,14项的申请日期是在2020年及之后,占发明专利总数的比例为87.5%。同时,高泰电子拥有的61项实用新型专利中,31项的申请日期是在2020年及之后,占实用新型专利总数的比例为50.82%。
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时,高泰电子选取发明专利数量进行比较,而未提及专利总数。其中,世华科技、方邦股份、隆扬电子、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电子”)、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科技”)的发明专利数量分别为58项、46项、17项、12项、6项、85项。
即从发明专利数量来看,高泰电子在6家同行中“向后看齐”。其中相较于复合功能性材料领域的同行而言,其发明专利数量或“垫底”。
不难看出,高泰电子称,因功能性器件及追溯产品领域竞争加剧,其向上游复合功能性材料领域拓展,2016年开始布局复合功能性材料领域。需要指出的是,2019-2022年期间,高泰电子复合功能性材料收入增长额占营收增长额超七成。向上游拓展的另一面,高泰电子的复合功能性材料产销量或远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而其发明专利数量也不敌复合功能性材料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此情形下,高泰电子复合功能性材料业务如何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或值得关注。
二、东莞明翔或系同业企业却被称作“舒杰广的企业”,与实控人外甥舒杰广的关系待解
上市规则明确指出,发行人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完整。2022年3月即在高泰电子申报前,高泰电子实控人叶健外甥舒杰广“突击”辞任高泰电子东莞分公司负责人职务。研究发现,一家位于东莞的企业的业务或与高泰电子存重叠,与舒杰广的关系待解。
2.1 实控人外甥舒杰广曾替实控人代持,2022年3月或“突击”辞任东莞分公司负责人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2006年3月,高泰电子由邓安进、王慕青共同出资设立,两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7.5%、52.5%。其中,王慕青系叶健好友,系代叶健持股。截至签署日,高泰电子由叶健、汪义方夫妇合计控制96.3396%股权。叶健、汪义方夫妇为高泰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除了好友王慕青,在2010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叶健还曾委托外甥舒杰广、姐夫程景孟代其持有高泰电子股份。
可知,舒杰广是高泰电子实控人叶健的外甥,曾代叶健持有高泰电子的股权。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苏州高泰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分公司”)是高泰电子2017年12月设立的下属分公司,为高泰电子东莞办事处。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22年3月25日,高泰电子的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由“舒杰广”变更为“蔡晓艳”。
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查询日2025年1月23日,由高泰电子申请的“一种可折叠标签材料”等超20项专利的发明人均包括“舒杰广”,上述专利申请的时间期间为2014-2017年。
据公开信息,2021年8月26日,高泰电子进行辅导备案,并在2022年6月递交上市申报材料。
也就是说,舒杰广曾参与高泰电子专利的研发,于2022年3月即在递交申报材料三个月前,辞任高泰电子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
2.2 东莞明翔的业务或与高泰电子存重叠,且与舒杰广控股的明翔电子曾位于同一层楼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2年4月27日,明翔电子由舒杰广单独出资设立,并于2024年9月20日注销。自设立以来截至注销,明翔电子股权未发生变更,由舒杰广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刚任监事,注册地址一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缪边鸿利路21号2栋303室。2022-2023年,明翔电子的企业联系电话为136******23。
据支付宝平台,截至查询日2025年1月23日,联系电话136******23的持有人名为“舒*广”。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3-2014年,山西瀚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海富”)的企业联系电话也为136******23。瀚海富在2008年设立,曾用名为太原高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7月15日,瀚海富发生股权,由舒杰广、张波分别持股82.5%、17.5%,变更为由成忠亮持股100%,同日其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在此巧合之下,加之舒杰广的姓名特殊性,明翔电子的股东舒杰广与高泰电子实控人外甥舒杰广或系同一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东莞市明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明翔”)2014年9月24日注册成立。2020年5月29日,东莞明翔登记的经营场所由东莞市寮步镇祥富路药勒段志成鞋厂二楼B间,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缪边鸿利路21号2栋301室,后又于2024年4月23日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金兴路315号1栋201室。
截至查询日2025年1月23日,东莞明翔公司官网披露的联系地址仍包括“东莞市寮步镇鸿利路21号”。
另外,韶关市政府2024年10月发布的“2024年10月东莞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中,东莞明翔地址亦为“东莞市寮步镇鸿利路21号”。
也就是说,2020年4月,实控人外甥舒杰广全资设立明翔电子,明翔电子登记的地址为东莞鸿利路21号2栋303室。同年5月,东莞明翔的公司地址变更为鸿利路21号2栋301室。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东莞明翔的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等。2020年6月的环评批复显示,东莞明翔主要从事标签的加工生产,年产量为30亿个。
据东莞明翔官网截至查询日2025年1月23日发布的公开信息,东莞明翔是一家以模切、印刷为主体,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产品包括双面胶、保护膜、泡棉、绝缘片、导电布、导电泡棉、标签、铭板、胶粘制品等,产品分类包括导电类、绝缘片、泡棉类、导电泡棉类、标签类、打印类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主要客户包括联想、凯旋、三星。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高泰电子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功能性材料、复合功能性器件及电子级追溯产品。其中,高泰电子的复合功能性材料包括导电胶膜、导电布胶带、导电泡棉材料、绝缘胶带、阻燃胶带、导热胶带。而复合功能性器件工序包括精密模切、印刷等,产品划分为光学类、密封/缓冲类、标识类、导电/屏蔽类。电子级追溯产品主要工序包括印刷等,产品划分为双面印刷类、防伪类等。
报告期内,高泰电子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产品主要应用于戴尔、苹果、联想3家终端厂商品牌的产品。
通过上述情形可知,东莞明翔的业务或与高泰电子存在重叠,且双方产品应用领域重合并存在相同客户。
据“广东省湖北通山商会”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于2024年11月9日发布的信息,东莞明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现有员工400余人。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3年6月30日,高泰电子的员工数量为232人。
2.3 工商登记显示舒杰广并非系东莞明翔股东,公开信息却称东莞明翔为“舒杰广的企业”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1月23日,东莞明翔由陈春燕、康海丽分别持股75%、25%,陈春燕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康海丽任监事,熊丽英任财务负责人。此外,东莞明翔工商变更信息披露的历史股东及董监高包括钟日生、吴志义、涂兰兵等,但未提及“舒杰广”。
据“广东省湖北通山商会”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2023年10月30日发布的信息显示,10月28日,广东省湖北通山商会东莞片区迎来企业走访活动。其中提及,“上午,走访了副会长舒杰广的企业:东莞市明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明翔包装是一家专业以模切、印刷为主的现代化企业。”
由上可知,东莞明翔的现股东及历史股东均未包括舒杰广,而公开信息却称东莞明翔为“舒杰广的企业”。
2.4 对于东莞明翔及其与舒杰广的关系,高泰电子在招股书均未予披露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高泰电子控股股东为永成网络,实际控制人为叶健、汪义方。 截至签署日,实际控制人除通过永成网络控股发行人外, 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海威斯特、高合惠仁、湖北欧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泰科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与高泰电子不存在重合,高泰电子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在招股书中,高泰电子并未提及东莞明翔、以及东莞明翔与舒杰广的关系。
简而言之,舒杰广作为实控人叶健的外甥,2010-2016年期间曾替叶健代持高泰电子股份,曾参与高泰电子多项专利的发明,于2022年3月即在高泰电子递交申报材料三个月前,辞任高泰电子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不仅如此,东莞明翔的业务或与高泰电子存重叠,且曾与舒杰广控股的明翔电子地址相同。在此情况下,公开信息称同业公司东莞明翔系“舒杰广”的企业,高泰电子实控人叶健外甥舒杰广与东莞明翔的关系,或存疑待解。
三、“零人”外协供应商与东莞明翔或人员交叠,上演经营混淆异象
拟上市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的关系是监管层关注重点之一。研究发现,高泰电子的外协供应商与东莞明翔共用联系电话,且其股东与东莞明翔的监事同名,且两家企业在同一天将注册地址变更至同一栋楼。基于公开信息称东莞明翔为“舒杰广的企业”的情形,该供应商、东莞明翔,与高泰电子实控人外甥舒杰广的关系待解。
3.1 毛利率“畸高”于同行称合理背后,外协采购占比高于同行遭问询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高泰电子的毛利率分别为73.2%、72.84%、72.54%、63.33%,所列举的6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54.92%、52.13%、49.26%、40.02%。即高泰电子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对此,高泰电子表示,高泰电子主要集中服务戴尔、苹果、联想等少数优质终端客户,收入80%以上来自终端客户定制产品,客户给予的利润空间更大,且材料自主化程度高具有更大的技术溢价和更多的采购端议价优势,产业链更为完整可向客户提供全流程服务。高泰电子据此获得了较高的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另一面,高泰电子存在全制程委外和部分工序委外的情况。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高泰电子的全制程委外采购总额分别为1,945.39万元、3,064.94万元、2,132.48万元、1,407.84万元,同期工序委外采购总额分别为251.69万元、312.77万元、339.5万元、114.75万元。
据首轮问询回复,2019-2022年,高泰电子工序委外及全制程委外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6.84%、36.26%、41.95%、31.07%,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监管层要求高泰电子,说明外协采购占比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委外加工以全制程委外为主的生产模式是否异于行业惯例,该模式对高泰电子生产经营的影响,高泰电子与外协供应商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对此,高泰电子表示,外协占比虽然较高,但不会对高泰电子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协加工为行业惯例,周边地区产业资源丰富,外协厂商市场供给充足,高泰电子不存在对外协厂商有重大依赖。且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外协供应商的工商基本信息以及现场走访主要外协供应商,经核查外协供应商及其主要股东与高泰电子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泰电子与外协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即高泰电子的外协采购情况被问询,而高泰电子表示与外协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3.2 称与全制程外协厂商中音电子无关联,交易期间中音电子社保人数均为0人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2021-2022年及2023年1-6月,东莞市中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音电子”)均是高泰电子的前五大全制程外协厂商,高泰电子对中音电子的采购内容为复合功能性材料及器件的全制程外协加工,采购金额分别为278.79万元、277.51万元、154.24万元。2020年,高泰电子的前五大全制程外协厂商未包括中音电子。
其中,高泰电子披露,中音电子成立于2017年5月12日,截至招股书签署日由刘博强持股100%,中音电子与高泰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1-2023年,中音电子的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均为0人。
3.3 中音电子与东莞明翔同日将地址变更到同一栋楼,东莞明翔的股东与中音电子监事均名为康海丽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0年7月6日,中音电子的经营地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缪边鸿利路21号2栋302室”,而后于2024年4月23日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金兴路315号1栋102室”。
截至查询日2025年1月23日,中音电子由刘博强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康海丽担任监事,张相辉担任财务负责人。
2022-2023年,中音电子的企业联系电话为138******36,企业联系邮箱为3350873452@qq.com。
而中音电子与东莞明翔或存在共用联系方式的情形。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20年5月29日,东莞明翔的经营地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缪边鸿利路21号2栋301室”,2024年4月23日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金兴路315号1栋201室”。截至查询日2025年1月23日,东莞明翔由陈春燕、康海丽分别持股75%、25%。
2022-2023年,东莞明翔的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分别为138******36、3350873452@qq.com。
此外,截至查询日2025年1月23日,通过支付宝平台查询可知,联系电话138******36的持有人名为“陈*燕”。
也就是说,2020年7月,中音电子在东莞明翔地址变更至“鸿利路21号2栋301室”两个月后,中音电子亦搬迁至“鸿利路21号2栋302室”。到了2024年4月23日,中音电子、东莞明翔则在同一日将经营地变更至“金兴路315号1栋”,但两者处于不同楼层。且2022年和2023年,中音电子使用的企业联系电话均与东莞明翔一致,该电话持有人为“陈*燕”。而东莞明翔其中一位股东名为陈春燕。东莞明翔另一位股东名为康海丽,而中音电子监事名为康海丽。
此外,明翔电子的股东舒杰广与高泰电子实控人外甥舒杰广或系同一人。而东莞明翔与明翔电子的地址曾位于同一层楼,且公开信息称东莞明翔为“舒杰广的企业”。综合上述种种巧合异象,中音电子、东莞明翔,与高泰电子实控人叶健外甥舒杰广的关系,或值得关注。
四、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董秘或无技术背景却现身多项专利发明人名单
中介机构在推动公司上市和融资的过程中,应发挥“看门人”的重要作用。反观高泰电子,其审计机构因出具具有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而被处罚,高泰电子的注册程序也曾因此而被中止。2024年11月,高泰电子宣布更换审计机构并更新财务数据。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高泰电子出现董秘现身为专利发明人的情形,而秘蔡晓艳曾任业务员、总助。
4.1 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董秘蔡晓艳曾任业务员、总助却现身高泰电子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名单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2019-2022年及2023年1-6月,高泰电子的研发费用等于研发投入,其研发费用分别为1,077.65万元、1,414.45万元、2,274.73万元、2,994.51万元、1,088.54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16%、6.08%、6.32%、7.58%、8.2%。
据六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2019-2023年,高泰电子列举的6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值分别为6.87%、7.24%、8.87%、8.56%、8.74%。其中同期,可比公公司方邦股份研发投入占比较高,若剔除方邦股份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均值分别为5.92%、5.7%、6.28%、6.38%、7.27%。
即2019-2022年,高泰电子研发投入占比低于行业均值。
对此,高泰电子表示,若与扣除一家研发费用率较高的同行后的均值比较,高泰电子的研发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同时,因不同公司的经营规模、主营产品特点、技术储备和发展阶段等不尽相同,研发费用率有所不同。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截至2023年11月8日,蔡晓艳系高泰电子的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回顾其履历,蔡晓艳于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2月至2007年8月任地仪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业务员;2007年10月至今任高泰电子总经理助理;2018年8月至今任高泰电子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高泰电子董事会秘书。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高泰电子于2019年提交申请的专利“压敏胶树脂及包含其的透光阻燃双面胶带”及2022年提交申请的“双面局部背胶的平刀模切工艺”等4项专利,专利发明人均包括蔡晓艳。
4.2 据监管适用指引,与研发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人员不得认定为研发人员
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研发投入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通常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在研发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中直接从事研发项目的专业人员;具有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活动的技术人员;参与研发活动的技工等。发行人应准确、合理认定研发人员,不得将与研发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如从事后勤服务的文秘、前台、餐饮、安保等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
即根据上述监管指引,与研发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人员不得认定为研发人员。而蔡晓艳作为总经理助理兼董秘,却现身为高泰电子的专利发明人。
4.3 注册程序曾因审计机构卷入财务造假案中止,2024年11月更换会计所
据签署于2023年11月8日的招股书,高泰电子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回顾高泰电子的上市历程,据上交所公开信息,2023年8月29日,高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通过审议,并于12月1日提交注册。
而2024年8月27日,因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被证监会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的监管措施,高泰电子发行注册程序被中止。
据证监会公开信息,2015-2019年,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期间累计虚增收入超8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17亿元。奇信股份财务造假跨期八年,造假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证监会在2023年8月23日对奇信股份及相关人员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
到了2024年8月2日,天职国际因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被证监会处以罚款2,339.62万元,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等行政处罚。
据上交所官网,2024年11月13日,高泰电子已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更新相关财务资料。
综上所述,高泰电子早在2023年12月1日已提交注册申请,2024年8月其审计机构因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被处罚,2024年11月13日高泰电子宣布更换审计机构。此外,董秘蔡晓艳曾任业务员、总助,却现身高泰电子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名单,是否具备技术背景或值得关注。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