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节假日房费过度上涨 西双版纳景洪市客房价格实行报备制
3月6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景洪市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实行价格报备监管的通知》,详细如下:
关于景洪市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实行价格报备监管的通知
景洪市各住宿业经营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局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精神,景洪市作为全国旅游接待重点地区,是人们旅行出游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在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客房价格的过度上涨,对游客消费心理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景洪市住宿业客房价格秩序,严厉打击部分客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维护西双版纳旅游形象。现就景洪市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实行报备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内容
2023年3月7日至16日,由住宿业经营者主动将客房市场价格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加盖公章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予以报备,客房销售价格(包括线上、线下等所有渠道) 不得高于报备价格,并根据报备价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报备要求
各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服务质量合理制定客房市场价格,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将报备客房价格进行明码标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客房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市场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严厉执法
市场监管、文旅、公安、消防、发改等行业部门要采取市场巡查、政策提醒、发放告诫书、价格调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提醒告诫、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方式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各经营者与第三方平台签订代售协议的,协议内必须按本通知要求约定第三方代售平台客房最高销售价格。
四、督促报备
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划分,确实加强政策宣传,务必做好指导、督促住宿业经营者主动完成价格报备工作。
报送单位: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和成本调查监审股;
报送地址:景洪市庄洪路 4号(工艺品街);
报送邮箱:jhsfgjjgg@126.com;
咨询:0691-2265102。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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