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更好地发挥制度住房保障功能,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优先满足缴存职工的刚性基本住房需求,武汉公积金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家庭的首套住房贷款。
首套住房贷款的认定标准为: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0%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尚未根本缓解,为维护更多缴存职工特别是刚需职工的贷款权益,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
目前,我市正在对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并对流动性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设置。一旦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合理充裕后,将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