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公布!事关大连市内四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
6月15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房稳办〔2023〕2号),《通知》明确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可享受总房款3%的购房补贴。
日前,大连市住建局发布了具体补贴领取说明,明确了补贴标准和对象、补贴发放部门和咨询、补贴申请流程及补贴发放时间。

据悉,补贴发放部门为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中心),申请将自2024年2月1日起开始受理。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市住建中心提交《2023年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简称购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所需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自2024年起每年9月30日前,市住建中心将符合补贴政策的明细表分别发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待反馈查询结果后确定补贴额度,按年度统一将购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购房人银行卡账户。
购房补贴由市住建中心按年度统一组织发放,2025年4月起发放自政策执行之日至2024年9月30日(含30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补贴资金,2026年4月起发放2024年10月1日(含1日)至2025年9月30日(含30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补贴资金,以此类推直到全部符合补贴政策的资金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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