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情况的公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位于马尾快安下德村,福马路东侧,机场高速西侧,用地面积75246m2,用地性质为医疗养老综合用地。该地块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开发建设。我局于2023年2月审核通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156990m2,容积率1.62,建筑密度27.8%,绿地率35%。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修缮工作。
现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工作小组会议纪要精神及实际建设需求,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拟优化出入口设计,沿福马路一侧东南角增设车行入口一处;原福马路主入口调整为人行出入口,原福马路主出口调整为车行出入口。
2.拟优化平面布局,发热门诊、感染楼、专家楼、疾控中心建筑轮廓及建筑单体位置微调;养老中心建筑单体位置微调,建筑高度由19.9m调整为20.2m;科研楼及建筑单体位置微调,建筑高度由19.9m调整为22m。
3.门诊楼、行政楼、医技楼、病房楼正负零标高由9.60m调整为13.00m。
4.地下室轮廓调整,建筑面积由40000m²调整为39350m²,部分车库改为功能性用房。
5.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位置优化,机动车停车位由994辆调整为89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800辆调整为3361辆。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绿地率、建筑密度指标保持不变,地上建筑面积由116990m²增加至117640m²,地下建筑面积由40000m²减少至39350m²;计容建筑面积由121990m²增加至126920m²,容积率由1.62调整为1.69,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划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现将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具体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前后对比情况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筑与市政规划科反映(联系:8368925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监察室提出申请(联系:83685932)。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
原总平规划方案
拟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联系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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