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带效果图报建”!顺德将加强自建房设计管理
日前,顺德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加强顺德区自建房设计管理的通知》,提出拟进一步加强自建房设计单位的管理,提升自建房设计水平。

通知对于顺德区自建房的设计报建提出了四点要求。
其一,自建房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自建房业主及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在设计前,充分了解我区相关政策要求,到我区自建房品质体验展厅参加美学导赏及美学培训。
其二,由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指挥部统筹,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制定《顺德区自建房建筑外立面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将于 2024 年初正式实施。《指引》在现行《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基础上,新增关于自建房建筑外立面审查相关要求,并列出设计要求及正负面清单。
其三、区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即“规划报建”阶段),将对建筑物外立面同步进行审查。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材质使用图等,实施“带效果图报建”。
最后,自建房业主应按照经批准的效果图、材质使用图实施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自建房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即“规划验收”阶段),将对照经批准的效果图及材质使用图,对实施情况进行审查,未按照经批准图纸内容实施的,不得办理验收。
此外,在顺德区从事自建房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我局城市设计科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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