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锐思依赖政府补贴合作方突击入股大把资金理财还要募资补流
苏州杰锐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杰锐思”),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智能检测设备、智能生产组装设备(线)、锂电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杰锐思拟募集资金共6.04亿元,主要用于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和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其中8000万元用于资金补流方面, 然后需要关注的是杰锐思或许并不缺钱,大额资金补流存合理性,公司报告期每年都几亿元的理财投资,却没见任何收益让人质疑。
杰锐思的实际控制人为文二龙、文三龙,二人系兄弟关系合计控制公司81.87%股份。公司存在合作方突击入股情形,此后合作方交易金额也有所提升,监管层要求说明是否存在突击入股、低价入股换取订单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等等。
报告期靠“赊销”增肥业绩 依赖政府补贴盈利能力堪忧
2020年至2023年1-6月,杰锐思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34亿元、5.57亿元、6.27亿元和1.9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42.39万元、5314.04万元、7756.81万元和140.88万元,
2020-2022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18%。公司营业收入增速出现了下滑,2021年和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为28.34%和12.57%。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招股书披露显示杰锐思盈利能力依赖政府税收优惠补贴,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大幅下滑,同时公司应收账款大幅提升或存在“赊销”来粉饰业绩之疑。
报告期内,杰锐思合毛利率分别为 42.85%、39.07%、39.97%和 34.18%,同期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1.29%、38.50%、40.55%和41.46%,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较为稳定,而杰锐思毛利率下跌幅度较大。
杰锐思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为1438.18万元、2334.90 万元、1697.27万元和1394.8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97%、36.20%、20.25%和-623.81%,占比非常之高,税收优惠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
报告期内,杰锐思利润总额分别为2936.91万元、6449.50万元和8380.0万元和-223.60万元,2023年杰锐思如无税收优惠公司净利润甚至为负数。
同时,杰锐思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占比且大幅提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963.47 万元、33,397.87 万元、39,801.82 万元和 33,229.13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1.38%、59.97%、63.48%和173.65%。
2023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占比居然达到惊人的173.65%,换句话说公司的业绩全是靠赊出来的,如此操作不仅给公司现金流带来巨大压力,同时存在营业不顺靠赊销来增肥业绩给上市增加筹码之疑。
大幅增加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明显放缓,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同行水平,2020年至2023年1-6月,杰锐思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3、1.97、1.39和0.40,而同期可比同行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为2.40、2.53、2.83和1.04。
事实上杰锐思正在面临着业务重心转型带来的压力,而该业务此时业绩还不够稳定或许并不需要急于冲刺上市。
根据披露公司以锂电制造、半导体封装测试领域的智能设备为重点拓展方向,该等领域收入合计为1.17亿元、1.96亿元、1.51亿元和0.9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10%、35.28%、24.03%和48.98%。2022年该业务存在业绩下滑情形。
合作方突击入股 多次触及对赌协议
杰锐思由张火香、卿胜中以及王大亮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杰锐思的实际控制人为文二龙、文三龙,二人系兄弟关系合计控制公司81.87%股份。
张火香为实际控制人文二龙、文三龙母亲,杰锐思成立之初张火香所持股份为文二龙、文三龙代持,于并于 2016年开始逐步还原,2019年9月,张火香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此次上市,杰锐思存在部分合作商突击入股情形,且签署对赌协议,在拉升公司估值的同时也给公司埋下上市失败不利风险。
在公司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为金开德弘、刘双渝及领胜投资,原股东新潮集团通过受让文二龙股权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刘双渝获得股权后不久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领胜投资。
2021年12月,文二龙将所持有的杰锐思2%的股份转让给新潮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由9525万元增加至9880.60万元,其中金开德弘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60.35万元,刘双渝认购新增注册资本95.25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文二龙将其持有的杰锐思2%的股权,对应公司190.50万元股份,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潮集团。
2022年4月28日,刘双渝将其持有的杰锐思 0.96%的股权,对应公司95.25万元股份,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领胜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金开德弘是杰锐思重要大客户欣旺达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旺先生有限合伙人,持有其10.65%的出资份额;领胜投资系公司客户领益智造控股股东;新潮集团是公司供应商合肥图迅的间接第一大股东,自2017年起与杰锐思开展业务合作。
在上市首轮问询中监管层要求说明结合金开德弘、领胜投资、新潮集团入股/增资前后与相关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等差异,说明上述股东入股/增资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突击入股、低价入股换取订单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等等。
2020年至2022年,杰锐思向欣旺达销售金额分别为1640.03万元、9240.69万元及5604.55万元,欣旺达为公司2021年和2022年第一和第四大客户;与领益智造之间的交易金额分别为0.76万元、2973.01万元及220.64万元;向合肥图迅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24万元、335.13万元及85.66万元。
上述可见,2021年入股当年,关联交易金额都有较大的提升。
除此之外,公司还签署了对赌协议,若公司上市失败则对赌协议生效,将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020年4月30日,公司、文二龙、文三龙与聚源铸芯、元禾璞华、新潮集团(首次入股)、英菲欧翎的对赌协议。
协议中约定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应不迟于2023年12月 31日(变更为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合格上市;合格上市系指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投资方认可的其他合法公开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合格上市”)。
如果公司未能于2023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合格上市,那么本轮投资方均有权单独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按本协议第10条约定回购本轮投资方届时各自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
另外对赌协议中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 2019 年至2021年度合并口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 万元和8000 万元(实际净利润分别为3039.14万元、3211.36万元和6248.3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按照如下列明的机制和计算方式调整本次增资的公司估值,并依据该等重新调整后的公司估值对本轮投资方进行股份补偿或现金补偿。但该条款所涉情形未被触发,且未被实际执行。
很明显首次签署承诺时间2023年末公司肯定是无法完成上市,同时公司承若的业绩也并未达标,如2024年末公司还未成功上市的话,对赌协议回购权利人是否愿意再等就不好说了。如要求回购全部股权那么就会对公司经营上带来不小压力。
大把资金理财还要募资补流 亿元投资无收益?
本次杰锐思拟募集资金共6.04亿元,其中3.62亿元用于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1.62亿元用于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以及0.80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2020年杰锐思现金分红2000.25万元,而当期扣非后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仅为2142.39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杰锐思流动资产分别为3.98亿元、6.31亿元、7.61亿元和7.49亿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构成,上述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3.55%、91.89%、79.93%和 85.83%。其中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20亿元、1.29亿元、0.82亿元和1.25亿元。
从杰锐思货币资金看来公司资金似乎并不算宽裕,但是公司有大笔资金用于理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3.12亿元、4.75亿元、2.87亿元和1.44亿元,其中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71亿元、4.42亿元、2.76亿元和1.35亿元,而公司收到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2.71亿元、4.46亿元、2.74亿元和1.36亿元。
据披露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系新厂房及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购建支出、银行理财产品支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赎回。
让人质疑的是杰锐思每年几亿元的投资,却没有一分钱收益?2022年公司收到的投资流入还低于支出的现金,差额200多万,这是长期投资不仅是无收益还贴钱呢。
另外,杰锐思并无高额负债,募资补流也缺必要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5,540.23万元、10,003.67万元、9,705.48万元和9,108.69万元,占比流动负债23.46%、27.20%、23.07%和21.12%。
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69、1.72、1.81 和 1.74,速动比率分别为 1.29、1.30、1.39 和 1.23,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5.29%、53.47%、50.34%和 49.95%。
同期可比同行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04、1.76、1.64和1.67,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38、1.09、0.95和0.87,合并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46.06%、50.48%、53.99%和53.27%。
报告期内被列为被执行人 9起质量问题诉讼
据问询函回复报告期内,杰锐思因产品质量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9起,其中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案件 2 起,已了结的7起杰锐思支付返还客户合计金额816万元。
2021 年 9 月 27 日,合肥恒元向法院起诉杰锐思,称其向杰锐思购买的6台 KN95口罩机所生产产品的次品率超过30%,无法满足其实际生产和销售需要,故要求杰锐思返还30%的货款。
合肥恒元请求判令杰锐思返还6台 KN95口罩机的货款192万元(以 6 台KN95口罩机合同价款640万元的30%计算)
2021年 1 月 27 日,靖江金腾隆向法院起诉杰锐思,称其向杰锐思购买的3台一拖二平面口罩机、3台KN95口罩机和口罩机配件存在运行不流畅等质量问题,故其要求解除合同、杰锐思向其返还已支付货款等费用。
2021 年7 月,裁定准许靖江金腾隆撤诉。2021年 8 月,靖江金腾隆就口罩机事宜再次起诉杰锐思。2022年5月10日,判决驳回靖江金腾隆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且未认定杰锐思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靖江金腾隆不服一审判决,于2022年5月13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靖江金腾隆请求判令杰锐思退还靖江金腾隆已付的351.15万元货款,并支付该货款资金占用利息,合计366.17万元;赔偿靖江金腾隆三台口罩机出关手续费及国际货运事宜的损失1.11万元 。
此案经一审判决后,尚在上诉过程中,未终审判决、执行。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杰锐思被列入被执行人,案号为(2023)苏0506执1114号,执行标的为159.15万元,立案日期为2023年2月13日。
2020年至2022年,杰锐思货币资金受限1088.05万元、367.28 万元和564.00万元,其中涉及诉讼受到限制的款项1022.00万元、367.28万元和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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