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城资集团:公司无偿划转资产

久期财经讯,6月25日,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邹城城资集团”)发布无偿划转资产公告。
资产无偿划转方案
(1)2023年2月6日,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邹政字(2023)3号)批复,发行人将持有的邹城市圣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邹城市圣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划转至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邹城市圣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2023年4月6日,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发(邹国资(2023)45号)《关于将邹城市宏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宏河矿业集团邹城恒翔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同意将邹城市宏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宏河矿业集团邹城恒翔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出。
(3)2023年12月23日,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发(邹国资(2023)16号)《关于同意邹城市燃气总公司股权划转的批复》,同意将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邹城市燃气总公司100%的国有股权划转至邹城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邹城市燃气总公司资产总计14,600.99万元,占发行人合并总资产的比例为0.26%;净资产总额为12,703.34万元,占发行人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0.59%;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总额为4,427.91万元,占发行人合并收入总额的比例为0.51%;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5处土地,划转至山东振发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邹城市人民政府(邹政字(2023)44号)涉及资产受让方为山东振发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振发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21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由邹城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额出资。邹城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邹城市财政局(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受让方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邹城市财政局(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5)2023年12月31日,邹城市人民政府(邹政字(2023)45号)涉及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太平东路2666号、普阳山路1100号的房产两处以及土地12处资产由邹城市人民政府收回。
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将导致:
(1)本公司24个月内累计合并口径净资产减少43.4亿元,占以首次导致净资产减少行为发生时对应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0.12%。
(2)本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同比减少达20.12%,规模同比减少43.40亿元,主要体现在资本公积规模减少,2023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同比减少47.70亿元。
本次资产无偿划出后,公司业务种类有所减少、资本实力有所减弱,公司仍是邹城市最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本次资产划转为邹城市人民政府整体决策部署,划转过程不存在相关风险。
公司对于存续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本公司已指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存续债券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存续债券本息的如期兑付,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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