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毒地“扯皮”风暴:两大国企硬杠,名校环评成导火索
◎ 来源 | 地产密探(ID:real-estate-spy)
当初埋下的雷,没想到如今还是炸了。
7年前,笔者曾关注过“A股房企”陆家嘴斥巨资收购苏钢集团一揽子“工改住”用地一事,当时就记得有“毒地”。
时隔这么久,意外的是,陆家嘴11月4日公告以土壤污染侵权纠纷为由,将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公司、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及苏州市自然资源局集中起诉了,要求苏钢集团赔偿约100.4亿元等。
苏钢集团的背后,是新方正控股公司,穿透后将是中国平安、珠海华发等实力大股东,具有强烈的国资背景特色,而A股金融房企的陆家嘴及背后的陆家嘴集团,均为纯正的上海实力国资。
陆家嘴之所以起诉,通俗地说,其一,“毒地”远超出了当初交易时的情况;其二,被告方“手脚也不干净”。
按公告原文表述,即“2022 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 14 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
按陆家嘴公告表述,这里有两个疑问:一是毒地购买后这7年有没有可能二次扩散造成,二是当初交易前为何没有尽职核查。
回到当初这笔重大收购交易,2016年10月18日,陆家嘴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联手“华宝信托-安心投资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购苏州绿岸房地产公司95%股权,总耗资约85.25亿元。
陆家嘴当年这份收购公告,并未提及苏州绿岸公司的土壤污染问题。回首当年楼市,“既是地王年,也是并购年”。
彼时,房企并购浪潮并不比赤膊上阵抢地逊色多少,动辄砸下数亿,甚至几十亿,上百亿,也不鲜见。这足以看出,当年房企拿地早已“饥不择食”。
基于此,陆家嘴获得苏州绿岸公司苏通路北、苏钢路东 17 个建设地块,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占地近66万㎡,总建面108.4万㎡。
蹊跷的是,2016年底,陆家嘴才公告披露其委托第三方出具的苏州绿岸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其曾明确了“个别区域存在土壤污染等问题”。

据这份报告书载述,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公司调查评估报告确定“污染范围逾1.75万㎡,污染土方量3.96m³”。
实际上,苏州绿岸“毒地”事件应事发于苏州雷丁学校被曝毒地,2022年3月被举报到了中央环保督查组,据财新网报道称,前后两份土壤调查相冲突。

2020年9月底,号称“国内首所雷丁学校”的苏州雷丁学校主体建筑已封顶,计划于2021年秋季招收首批200多新生。没想到,却在用地环评上被卡住了。

2022年4月10日,江苏省政府官网对外披露了一份《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六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调查核实显示“部分地块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2、3、4和13号地块部分点位存在苯并(a)芘、萘超标)”。

没多久,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发布了两份转发自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绿岸项目相关反映情况的调查核实结果,结论是部分属实,部分不属实。


2022年4月12日,陆家嘴从相关渠道得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江苏省相关事项牵涉到其子公司江苏绿岸项目,“近期,绿岸公司意外发现已建设教育设施的 2 号、 13 号地块及尚未开发的 3 号、 4 号地块均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土壤或地下水中诸多元素大幅超标,不符合该等地块原对应的规划用地标准”。
此后,江苏绿岸公司暂停了整个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并宣称基于苏钢集团公开出让苏州绿岸项目时披露的污染区域进行了修复治理。

今年初以来,苏州绿岸公司分别委托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第三方独立调查,结果14个地块都是“毒地”。
今年8月,陆家嘴及相关方将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所等5家单位诉至江苏省高级法院,要求其赔偿100.43亿元。与此同时,苏州市资规局还撤消了苏州绿岸“雷丁学校”所在的2号地块教育用地属性调性,并要求恢复至原来的工业用地属性,等于废除了该学校建设的合法性。

11月初,陆家嘴公告将起诉苏钢集团等百亿毒地赔偿正式列入重大诉讼案,相对于之前提示苏州绿岸公司相关风险事项及进度,意味着要对薄公堂了。近来,百亿毒地持续发酵,在社会上掀起了更大波澜。
11月10日,苏钢集团公开回应说,2022年联合体方与其一致同意委托南京环科所详细调查,结果是“已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针对2号地块,苏钢集团解释说,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而未能启用,被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
苏钢集团还提及,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苏钢集团也说了,将积极应诉。看来,这起重大诉讼背后并不简单。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