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与控股股东签署3106.34万元场地租赁协议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2月13日,连云港(601008)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场地租赁协议,租赁总面积599222平方米,年租赁价格约为51.84元/平方米•年(含税),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3106.34万元。租赁期限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
此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无不利影响。交易旨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堆存能力,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天眼查资料显示,连云港成立于2001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124063.800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国超,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8号。主营业务为海港码头货物的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王国超,董秘为沙晓春,员工人数为2545人,实际控制人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参股公司15家,包括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江苏新陇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轮渡株式会社、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2.32亿元、25.22亿元和26.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9%、0.52%和4.35%。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9亿元、1.89亿元和1.91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5.83%、16.98%和1.08%。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01%、56.02%和58.00%。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39条,周边天眼风险918条,历史天眼风险76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36条。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