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龟交易单品种止损,最大损失额
海龟交易有严格的止损标准,按原版海龟交易法则,单个单位止损为2N,损失额为总资金量的2%(原版海龟交易法则止损计算方法网上可查),但单个品种加到2个单位、3个单位、4个单位时,执行止损时损失额是多少?《海龟交易法则》和网上并没有资料介绍。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计算,以多单第一个单位入市价位为100元,N=1元,每1N损失为1元,即总资金量的1%:
第一个单位,入市价为100元,止损价为98元,止损时100-98=2元,损失额为总资金量的2%;
第二个单位,入市价为100.5元,止损价统一提高到98.5元,止损时100+100.5-98.5*2=3.5元,损失额为总资金量的3.5%;
加仓第二个单位时,入市价为100.5元,止损价统一提高到98.5元,止损时100+100.5-98.5*2=3.5元,损失额为总资金量的3.5%;
加仓第三个单位时,入市价为101元,止损价统一提高到99元,止损时100+100.5+101-99*3=4.5元,损失额为总资金量的4.5%;
加仓第四个单位时,入市价为101.5元,止损价统一提高到99.5元,止损时100+100.5+101+101.5-99.5*4=5元,损失额为总资金量的5%;
即单个品种加仓到2个单位,3个单位,4个单位,执行止损时损失额分别是总资金量的3.5%,4.5%,5%,而非总资金量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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