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硕评论:艺人逾越底线形同玩火
【黄硕评论】
作者:黄硕(“黄硕评论”新媒体创始人,资深媒体人、评论员)

“黄硕评论”新媒体创始人,资深媒体人、评论员黄硕。(资料图片)
颜值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才艺也不是胡来的护身符。“钢琴王子”李云迪嫖娼被抓,再次给某些视国法为无物的明星大腕敲响警钟:遵纪守法是做人的底线。谁敢于突破底线,挑战国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2021年10月21日 央视网)
10月21日晚上,刷完牙的我准备休息,正在为手机插上充电装置的时候,李云迪嫖娼被抓的信息突然出现在手机屏幕上,网络平台关于此事的资讯在手机里“跳”了出来。对于此事,我的感觉用四个字来形容:出乎意料。
笔者虽然感觉出乎意料,但细一想此事的发生也在情理之中。嫖娼为因,被抓为果,因果之间是相对应的,既然做了违法的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再正常不过了。
“规规矩矩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这句话在笔者成长过程中家长没少嘱咐。做人是做事的前提,底线是做人的基础。对艺人来说,在德艺双馨标准里“德”字在先,说明道德、品德的重要性。违反法律、违背道德、不守规矩、肆意妄为,终究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有人却偏偏以身试法,抱有侥幸心理,以为逾越法律法规的底线没事。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此次“东窗事发”,再次给明星艺人敲响了警钟,不要有侥幸心理,因为一时的不良行为而影响前途,该承担的后果肯定是自负的。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可能给违法违规的行为留有空间。
笔者认为,艺人逾越底线形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灼。法律法规底线、道德底线,底线意识人人都要有,艺人不是例外,同样包括在内。有名气不等于有特权,触犯法律底线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于涉事的当事人来说,被抓的结果是其人生的重要一课,教育他该如何做人。
明星艺人的示范效应不可忽略,一旦违法、违规或与公德背道而驰,后续的影响不言而喻。这件事也给粉丝上了一课,粉丝要长眼,最好了解清楚,好好看看喜欢的明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要盲目追星。
文艺工作者要坚持守正创新这一重要原则,守正的部分包含做人。一方面,明星自己主动提升基本素养,特别是底线意识;另一方面,加强艺人法律和道德领域的培训及教育,具体可由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来组织。
名气无法构成庇护违法行为的“金钟罩”。在法律法规面前,明星大腕没有多余的空间。艺人们须提高法律意识,对自身行为保持清醒的认识,了解法律的严肃性与不当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简介:黄硕(HUANG Shuo),男,1986年7月生于中国北京,“黄硕评论”(Huang Shuo's Comments)新媒体创始人、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新媒体人、专栏作家和旅游美食达人。他在China Daily(《中国日报》)及其网站、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Global Times(《环球时报》英文版)、《小康》杂志、China.org.cn(中国网)、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上发表时评文章,并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China Drive和《七嘴八舌“趣”旅行》节目、甘肃卫视大型财经证券电视节目《交易日》以及“黄硕对谈”(Huang Shuo's Talk)里,对热点话题进行资讯分享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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