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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或许被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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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华成频道胡华成频道 2024-01-28 21:04:1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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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董明珠深陷舆论危机,最让董明珠难以洗白的一个点位则是她曾建议立法,让那些跳槽的员工给公司交培训费。

由于董明珠站在了广大打工人的对立面,这也使得董明珠彻底成为了很难洗白的一位企业家。

其实董明珠的培训费理论是在2023年3月份说出的,当时就遭到了一些网友的嘲讽。谁知在董明珠深陷舆论危机之后,又被有心之人翻了出来,最终就成为了压倒董明珠声誉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互联网时代,想要毁掉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只需要把某人的一段言论通过断章取义的方式发在网上就行了。

我们现在已经找不到访谈的完整视频,只能把网上有的相对完整的内容呈现给大家。董明珠对于员工跳槽表示,员工觉得公司给的工资低,别人给出三四倍的工资,他愿意走,那公司培养他了十几年,花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下一家公司最少应该赔偿我培训费。我觉得在这里应该立个法,人才一定是流动的,但是也是合理的,立了这个制度之后,行业慢慢才会规范起来。也会约束和改变一些年轻人。

不是我要洗白董明珠,她从来没有说过要向跳槽的人索要培训费,而是让下一个单位赔偿。可是人言可畏,网友们不管这些,就认为董明珠是这样想的。董明珠的嘴再能说也敌不过上亿张嘴集体来攻击她。

当然,董明珠说的这番话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这里肯定也有她自身的原因。因为她还是想通过这种方法减少人才的流动。

对于董明珠的这番言论,网友瞬间就炸毛了。有网友表示,难道我签的合同是卖身契?也有网友表示,难道这十几年,员工没给公司工作吗?

其实我想说的是,网友们反应过激了,因为董明珠并不是要对基层的跳槽员工收培训费,而是指那些伴随着公司的成长已经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高管。这些人确实是在公司的平台上获得了能力的成长,如果有猎头来挖,这边拍拍屁股就走人,会给公司短期内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为公司想要培养一个这样的人才需要很多年。

董明珠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他们身处高位,公司里也有很多工作十多年的人才经常被竞争对手挖走,这是大公司比较头疼的事情。

大公司里的高管经常是互相挖来挖去,提高了彼此之间的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

对于基本员工,公司基本上也没有投入多大的培训成本,就算是跳槽了,公司也可以很快招到替补的员工。再加上,董明珠也是一个经常登上热搜的人物,她还是知道网友喜欢听什么,不喜欢听什么的。她何必要站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呢?这是不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董明珠被孟羽童离职的事情过激了,以至于被媒体顺势引出了这种带坑的话题,董明珠不经意间就跳了进去。

站在董明珠的角度,对高管跳槽的下家收取培训费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我们不应该把高管当成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而是公司培养的球星,球星在从一支球队跳槽到另外一支球队,下家的确需要给上家巨额的转会费。其实,这个转会费就像是董明珠提到的培训费。

为什么人们对于转会费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培训费,意见却很大呢?

一方面是因为“员工”这个词范围太广,会让绝大多数的网友都涵盖在内的。另一方面,人们对于高管之间的跳槽规则不太懂。

其实很多公司会跟高管签订一个竞业禁止协议,如果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也相当于是培训费了。

2005年,微软全球副总裁李开复跳槽到了谷歌。李开复前脚刚跳槽,微软后脚就把他告上了法院,原因就是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经过几个月的协商,李开复、谷歌、微软三方私下经过协商,解决了这一次的跳槽争议。知情人士指出,谷歌为李开复支付了巨额的违约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如果跟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公司需要在员工离职后赔偿相应的金额,否则员工就不受该协议的影响。董明珠的意思是,既不用跟员工签订相应的协议,给员工相应的赔偿,然后还能从员工跳槽中得到一笔赔偿。

这个想法过于天真了,董明珠想要什么条件都利于自己,却给员工设置了很多障碍,这是不现实的。

一家企业如果想要减少高管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那么就应该让所有高管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如果真的离职了,那么就要给足够的赔偿,这样高管也会再三斟酌了。与此同时,公司需要建立起一套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不能因为一个高管的离职,就让公司处于一种很被动的状态中。

总得来说,董明珠很有可能被冤枉了,因为她没有必要站在大多数打工人的对立面。她只是想要限制那些公司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财力培养的高管或者特殊人才的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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