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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两期财报存虚假记载,行政处罚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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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集结号公义集结号 2024-02-29 14:30:0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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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股票索赔平台讯,2024年1月6日,延华智能(002178)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0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22816(含)至202362(含)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18日收盘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延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微信图片_20240228164315.jpg

       1、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
       2、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
       延华智能参股公司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延华智能在2022年半年报中的披露内容未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行政处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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