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300477)索赔: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4年12月27日,合纵科技(300477)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1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2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3年12月2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合纵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天津合纵电力通过北京华环利达、天津永泰君安向天津茂联、浙江盈联、天津盛联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累计提供资金50,848.06万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1.78%、17.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纵科技已收回上述资金。
合纵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对合纵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拟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300万元不等罚款。
事件回顾:
2023年12月3日,合纵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12月20日,合纵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4号)。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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