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603003)索赔:收到监管工作函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网”讯,2024年10月19日,龙宇股份(603003)公告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548 号)。前1日,龙宇股份披露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关联方累计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9.18 亿元,占用余额为 8.68 亿元,目前控股股东保证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偿还占用资金及利息,否则公司将存在退市风险。
上海梁律师提示:凡自2019年4月26日(含)至2024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4年4月29日闭市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关注该股索赔动态。
2024年8月31日,龙宇股份披露对 2018-2022 年度、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溯调整,其影响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相关项目,不涉及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2024年4月30日,*ST龙宇(龙宇股份603003)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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