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600200)索赔: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3月8日,江苏吴中(600200)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下属分支机构苏州制药厂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B00878),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截至2025年2月,公司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项目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479.38万元。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甲类品种,2024年国内样本医院销售额约为3255.94万元(PDB数据库)。

上海梁律师提示:因涉嫌信披违规,江苏吴中已被证监会立案。2025年2月26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同日,公司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进出口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某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某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共取得关于相机、镜头类出口退税额共计242,064,432.56元,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
2025年1月,原料药盐酸乙哌立松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盐酸乙哌立松原料药作为权威指南推荐用于肌紧张引起疼痛的药物,其制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品种。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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