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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300020)索赔: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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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集结号公义集结号 2025-04-16 15:25:4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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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4月16日,*ST银江(银江技术300020)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5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19年1月1日(含)至2024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4年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微信图片_20250416151548.jpg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一)

  2、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事项二)

  3、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三)

  4、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事项四)

  银江技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行政预处罚:拟对银江技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拟对相关人员分别处以5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罚款。

  公告显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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