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002076)索赔:收到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4月28日,*ST星光(星光股份00207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上海梁律师提示:2025年1月21日(含)至2025年4月21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4月21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警示函》显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25年1月20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归属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50万元-225万元、355万元-520万元、135万元-200万元。4月27日,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2024年经审计利润总额为亏损3253.2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3097.5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2696.90万元。预计的业绩金额与实际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日,公司公告,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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