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手机网 财经号下载
入驻财经号 登录 客服 |
首页> 股票> 正文

慧辰股份(688500)索赔:发布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

财经号APP
公义集结号公义集结号 2025-05-08 17:28:05 732
分享到: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5月7日,慧辰股份(688500)公告3名中小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公司须赔偿投资人损失共计260,880.15元(不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公司将在评估后决定是否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在3%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上海梁律师提示:慧辰股份索赔投资者已一审胜诉,2020年7月13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3年4月2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

  

微信图片_20250508171321.jpg

  2025年4月19日,慧辰股份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2023]9号)事项而可能引发的投资者索赔诉讼事宜,聘请专业机构对可能承担的赔付金额进行测算,根据测算金额公司确认预计负债5,565万元。

  

微信图片_20250508171307.jpg

   2025年3月14日,慧辰股份公告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共计210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针对10名投资者的起诉法院已裁定准许撤回起诉或按撤回起诉处理,其余200名投资者诉讼标的金额共计约3,897.76万元。

  2023年4月27日,慧辰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同年12月7日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月23日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慧辰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4年10月28日,北京证监局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赵某鹏、孟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认定普华永道中天所及注册会计师赵某鹏、孟某在慧辰股份IPO期间及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业务中,存在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基于同样的理由,上交所于2025年1月15日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赵某鹏、孟某予以监管警示。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财经号声明: 本文由入驻中金在线财经号平台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自媒体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风险自负。如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

0条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中金登录 微博登录 QQ登录

    查看更多评论

    举报此人

    X
    确认
    取消

    热门视频换一批

    温馨提示

    由于您的浏览器非微信客户端浏览器,无法继续支付,如需支付,请于微信中打开链接付款。(点击复制--打开微信--选择”自己“或”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打开后付款)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金在线>底部菜单”名博看市“,搜索您要的作者名称或文章名称。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复制链接

    鲜花打赏 X

    可用金币:0

    总支付金额:0

    您还需要支付0
    我已阅读《增值服务协议》
    确认打赏

    1鲜花=0.1元人民币=1金币    打赏无悔,概不退款

    举报文章问题 X
    参考地址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确定

    温馨提示

    前往财经号APP听深入解析

    取消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