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688053)索赔: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10月25日,思科瑞(688053)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23年4月10日(含)至2025年1月17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1月1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思科瑞违规事项如下:
1、虚构销售业务
2022年12月,思科瑞虚构一笔与赛狄信息336.65万元的检测业务,在未收到待检货物且未真实开展检测业务的情况下,安排人员生成对账单并利用与赛狄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私人关系加盖对方公章,导致2022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336.65万元、318.81万元。
2、提前确认收入
2022年9月,思科瑞在尚未向客户佳缘科技交付检测货物且未经佳缘科技确认对账单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246.93万元、203.7万元。
3、不当确认收入
思科瑞与佳缘科技于2022年9月签署的两笔结算合同出现了重大争议,争议部分涉及合同金额412.46万元,佳缘科技于2022年10月、11月发现检测问题后向思科瑞提出异议。在2022年末,前述合同结算金额存在较大争议。但思科瑞在明知存在前述争议情况下仍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412.46万元、178.03万元。
思科瑞2022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24,282.18万元)及利润总额(10,679.59万元)的4.16%和6.56%。2025年4月,思科瑞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上述虚假记载内容予以更正。
思科瑞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对思科瑞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拟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120万元不等罚款。
事件回顾:2025年1月18日,思科瑞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82025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9月20日,思科瑞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5】6号)。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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