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300516):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久之洋(300516)4月17日发布公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邵哲明、洪普、吴昌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7 号)。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并对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强化执行,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出现,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资料显示,久之洋(300516)主营业务为红外热像仪、激光类、光学元件及膜系镀制、星体跟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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