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PPP存量项目信贷业务、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睿思网讯:12月31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通知。通知指出,金融管理部门要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PPP存量项目信贷业务、保障合理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按《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合规积极支持项目融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合理优化融资结构。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可统筹运用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对已运营项目,市县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将政府承担的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补贴及时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市县可使用相关专项债券资金,稳妥解决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问题。
要做好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和PPP存量项目的衔接,盘活资源,做优存量;要聚焦停工、建设缓慢和运营欠费项目,综合施策、统筹资金、切实保障项目规范实施和运营。
推进停建缓建项目复工建设。市县要紧扣“有效率、能落地、控成本”的核心要求,聚焦停建缓建项目,持续推进“瘦身健体”,合理压缩实施规模,减少非必要的建设内容;对因融资不到位导致停建缓建的项目,市县要积极与社会资本方协商,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对用地、规划手续不全的项目,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要协同发力,加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恢复建设。市县要集中整合资金渠道,推动停建项目复工复产、缓建项目加速推进,坚决防止停摆烂尾;2026年6月底前仍未复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用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对确需退出的PPP存量项目,政府方要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认真研究制定退出方案,妥善处置债务清算、资产盘活、民生保障等后续事宜,确保退出合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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